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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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25-07-04
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第2次分發結果一覽表
旨案業於114年7月3日上午假新生國中3樓書香樓辦理完竣,分發結果如「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第2次分發結果(正式教師)一覽表」,詳如附件。
網址:https://portal.boe.ttct.edu.tw/bulletin/view.php?sn=B114001502 檔案1:07.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第2次公開分發結果一覽表(公告).pdf 檔案2: 檔案3:
公告日期:2025-07-01
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第一次分發結果
一、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第一次公開分發作業已於114年7月1日辦理完竣,結果請參閱附檔,正取人員放棄者計有英語科1名、特教科1名,其缺額於第二次分發時,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位遞補:
(一)英語科:泰源國中1名。
(二)特殊教育(身心障礙)科:綠島國中1名。
二、正式教師缺額於第二次分發作業時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分發。請備取人員隨查察看本府公告缺額狀況。
三、第二次分發注意事項
(一)地點:臺東縣立新生國民中學書香樓3樓。
(二)日期:114年7月3日(星期四)。
(三)報到時間:當日9:00到9:20。
(四)公開分發:當日9:30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辦理正取人員分發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、准考證正本、簡章內所列之證明文件正本親自或委託他人到現場填寫志願。如委託他人者,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件。
四、教師經分發後,應於114年7月3日、7月4日上班時間向分發學校報到(現場與分發學校人事人員確認),否則視同放棄。
五、另,因新生國中自7月1日起校門口施工(詳如附件),汽車請勿進入校園,並請務必提早抵達分發現場,以避免錯過報到時間。
網址:http:// 檔案1:新生國中平面圖.png 檔案2:新生國中分發注意事項.png 檔案3:08.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第1次公開分發結果一覽表(公告版).pdf
公告日期:2025-06-30
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注意事項
一、分發注意事項
(一)地點:臺東縣立新生國民中學書香樓3樓。
(二)日期:114年7月1日(星期二)。
(三)報到時間:當日9:00到9:20。
二、公開分發:當日9:30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辦理正取人員分發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、准考證、簡章內所列之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他人到現場填寫志願。如委託他人者,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件。
三、教師經分發後,應於114年7月1日上班時間向分發學校報到(現場與分發學校人事人員確認),否則視同放棄。
四、另,因新生國中自7月1日起校門口施工(詳如附件),汽車請勿進入校園,並請務必提早抵達分發現場,以避免錯過報到時間。
網址:http:// 檔案1:新生國中分發注意事項.png 檔案2:新生國中平面圖.png 檔案3:
公告日期:2025-06-16
【教甄】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錄取榜單及分發注意事項
一、各科錄取榜單詳附檔,複試成績中,教學演示、小團體輔導、個案諮商技術演練及口試任一項原始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為正式教師,亦無備取資格。
二、分發注意事項:
(一)地點:臺東縣立新生國民中學書香樓3樓。
(二)日期:114年7月1日(星期二)。
(三)報到時間:當日9:00到9:20。
三、公開分發:當日9:30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辦理正取人員分發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、准考證親自或委託他人到現場填寫志願。如委託他人者,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件。
四、教師經分發後,應於114年7月1日上班時間向分發學校報到(現場與分發學校人事人員確認),否則視同放棄。
網址:http:// 檔案1: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錄取榜單(公告版).pdf 檔案2: 檔案3:
公告日期:2025-06-14
[教甄]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複試試場平面圖、複試時間順序表、考生須知
臺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複試試場平面圖、複試時間順序表、考生須知
一、日期:114年6月15日(星期日)。
二、考試地點設於本縣新生國中,複試試場配置圖請參閱附件。考生車輛禁止開入新生國中,請考生注意。
三、考生應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(附有照片)之證件入場應試。
四、考生應於時間表表列「報到時間」分別至「教學演示」、「口試」「小團體輔導」及「個案諮商技術情境演練」報到室辦理報到,報到時經唱名三次不到,視同棄權,取消應試資格,不得異議。各項考試項目「報到地點」不同,請依複試試場配置圖至各報到準備室報到。
五、請詳閱考生須知。
六、試場配置圖如下:
科目 |
教學演示 |
口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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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文科 |
第1試場 |
第A試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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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藝術科 |
第2試場 |
第B試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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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 |
第3試場 |
第C試場 |
|||
英語科 |
第5試場 |
第E試場 |
|||
東排灣語科 |
第6試場 |
||||
數學科 |
第7試場 |
第F試場 |
|||
理化科 |
第8試場 |
||||
體育科 |
第9試場 |
第G試場 |
|||
童軍科 |
第10試場 |
||||
科目 |
個案諮商技術情境演練 |
小團體輔導 |
口試 |
||
專任輔導教師 |
第4-1試場 |
第4-2試場 |
第D試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