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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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23-12-23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錄取名單
一、依據112年12月23日本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委員會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錄取名單詳附檔。
三、按校長甄選簡章第肆點規定錄取名額如下:
(一)國中校長名額:正取2名。外加原住民籍增額1名。(如正取2名已有原住民籍者,則不再增額;如正取3名無原住民籍者,則原住民籍增額1名。)
(一)國小校長名額:正取6名。外加原住民籍增額2名。(如正取6名已有原住民籍者,則不再增額;如正取6名無原住民籍者,則原住民籍增額2名。)
(二)原住民籍增額係於正取名額外,依是類身分人員總成績擇優錄取。如因是類身分人員無人報名或無人進入口試,則本次不再增額錄取。
四、依據校長甄選簡章第肆點規定,本次國中校長正取2名,無原住民藉,故原住民籍增額1名,合計3名。國小校長正取6名已有原住民籍,故不再增額錄取。
網址:http:// 檔案1:台東縣112學年度校長主任甄選錄取名單.pdf 檔案2: 檔案3:
公告日期:2023-12-22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口試試場、應試順序及注意事項
一、校長及主任甄選口試時間及地點:112年12月23日(星期六),東海國中。考試當日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應試。
二、請考生依表定報到時間至「報到室」報到預備,同時查驗准考證及身分證件。
三、校長及主任甄選採個別口試,校長每人2試、主任每人1試。請考生依口試時間表入場進行口試,唱名3次未到,視同棄權,不得入內應試。
四、國中小校長甄選口試注意事項:
1.校長甄選口試分為二試,第一試:教育政策與學校經營,第二試:公開授課演示。
2.口試時間:第一試每人15分鐘;第二試每人25分鐘(前15分鐘為公開授課演示,後10分鐘為委員詢答)。
3.計時方式:
(1)第一試:工作人員舉牌並口頭告知「開始計時」後即開始口試計時,口試13分鐘時計時人員按一短鈴提醒,15分鐘時間到按一長鈴,請考生立即離開考場。
(2)第二試:
A.公開授課演示:考生一進入考場即開始計時,公開授課演示至13分時計時人員按一短鈴提醒,15分鐘按一長鈴,請立即結束公開授課演示,並擦拭黑板後移至詢答座位。
B.委員詢答:工作人員舉牌並口頭告知「開始計時」後即開始委員詢答計時,委員詢答時間8分鐘時按一短鈴,10分鐘時間到按一長鈴,請考生立即離開考場。
C.試場為一般教室,除教室基本設備,如黑板、板擦、粉筆(白色、紅色、黃色、藍色)外,不另提供視聽、電子器材。
D.每位學生均有白紙數張、鉛筆及橡皮擦可使用。
E.考生得攜帶個人使用之教科書、教學檔案、教案、學習單及教具等物品應試,惟不得將資料交付予評審委員。
五、國中小主任甄選口試注意事項:共一試,每人10分鐘。工作人員舉牌並口頭告知「開始計時」後即開始口試計時,口試8分鐘時計時人員按一短鈴提醒,10分鐘時間到按一長鈴,請考生立即離開考場。
六、除校長甄選口試第二試外,其餘口試場次考生均不得攜帶物品進入試場。
七、以上不足事項請參閱簡章及試場規則。
八、檢附:
1.口試試場平面圖。
2.國中小校長甄選口試時間表。
3.國中小主任甄選口試時間表。
網址:http:// 檔案1: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口試考場平面圖.pdf 檔案2:臺東縣112學年度校長甄選口試時間表.pdf 檔案3:臺東縣112學年度主任甄選口試時間表.pdf
公告日期:2023-12-16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進入口試名單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進入口試名單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進入口試名單
一、進入口試名單詳附檔。
二、校長甄選口試報名費繳交事宜:
(一)費用:新臺幣500元整。
(二)日期:112年12月18日(星期一)9:00-12:00及14:00-17:00,逾時視為放棄參加口試。
(三)繳費地點:東海國中1樓總務處。
(四)可委託他人代繳,繳費後概不退費。
網址:http:// 檔案1: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進入口試名單.pdf 檔案2: 檔案3:
公告日期:2023-12-16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試題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試題如附檔。
網址:http:// 檔案1: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筆試試題.pdf 檔案2: 檔案3:
公告日期:2023-12-15
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筆試試場分配及相關注意事項
一、開放看考場時間:112年12月15日(星期五) 17:30至18:00
二、筆試地點:東海國中。考生得將車輛停放於校園停車格內。
三、校長甄選筆試時間:112年12月16日(星期六)09:00至11:30
08:30校對鐘聲響,請考生校對時間。
08:50預備鈴響,請考生立即進入考場,聆聽監場人員宣讀注意事項。
四、請攜帶身分證及准考證,餘請詳閱試場規範。
五、筆試申論題限用藍色或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。
六、請考生注意勿將穿戴式裝置(如:智慧型手錶、智慧手環等)隨身攜帶,或置於抽屜、桌椅或座位旁,違者扣除該科目成績20分。
七、筆試准考證補發程序:時間自12月16日 7:30起,攜帶身分證至東海國中2樓教務處申請。
八、「筆試考場平面圖」、「筆試考生考場分布」、「試場規範」請參附件。